【要聞中心/綜合報導】具有中配身分的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,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《國籍法》解除議員公職,引發議論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(2日)日質疑內政部做出違法解釋的行政命令,呼籲「守護30萬陸配參政權」,盼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明辯是非,讓此事儘快落幕。
對此,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,放棄戶籍不等於放棄國籍,「國民黨團不要帶頭偷換概念,更不要藉機偷渡雙證、偷渡一中的概念。」
《國籍法》規定,各級民意機關及縣(市)政府相關公職人等就職前,應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,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,為確保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,負有國家忠誠義務。
內政部日前表示,因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未依《國籍法》規定,於2024年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。
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「賴政府剝奪30萬陸配參政權!民進黨違憲硬幹『新兩國論』!」記者會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林沛祥主持,國民黨立委游顥、馬文君、羅智強、翁曉玲、黃建賓共同出席,事件當事人史雪燕也到場。
史雪燕出示當時相關參選資料,表示「從設籍到參選公職,過程都是合法合規。」林沛祥指出,史雪燕是依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來台,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,「更何況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門檻,遠比其他外籍配偶還高,既已核發給陸配中華民國身分證,應該要認同陸配也是中華民國國民。」
游顥說,保障陸配參政權,應依照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不是依照《國籍法》。馬文君說,「不論是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或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都沒有把中國大陸當成是一個國家,現有法律對人民應有的保障就應保障。」
羅智強說,現行《憲法》並沒有認為台灣和中國大陸是「一邊一國」,從法治和憲政上,「民進黨政府不應拿《國籍法》做文章,踐踏30萬陸配參政權。」
對此,吳思瑤說,台灣的《國籍法》規定,享有雙重國籍者必須放棄其他國籍才能參選,不管國籍是美國、加拿大或是中國,都一視同仁,擔任公職者負有對國家的忠誠義務,天經地義,「為什麼中配就享有特權?為什麼陸配能夠違反台灣法令?」
吳思瑤指出,國民黨團大肆替史雪燕伸張不合理、不合法的主張,但事實非常清楚,在台灣民主法治下,任何人都要守法,即便是中配、陸配也要守法,任何擁有雙重國籍的參選者,都要放棄其他國籍,才能夠擔任台灣公職,這是平等原則,天經地義,沒有人可以例外,中配當然也不能例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