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】《菸害防制法》上路至今,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今年至11月30日止,已開罰場所負責人及吸菸者逾3千件、裁罰近2千萬元,提醒違規在禁菸場所吸菸代價不小,最高可罰1萬元。

聖誕節、新年腳步近,國健署提醒,自2023年3月22日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施行後,陸續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,包括大專院校、幼兒園、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;酒吧、夜店除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,不得吸菸。國家公園、國家自然公園、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等,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;未設吸菸區,全面禁止吸菸。

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說明,統計今年截至11月30日止,針對違反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8條及第19條案件,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1067件及吸菸者2874件,裁罰金額分別為1376萬8000元及556萬7000元。

羅素英提醒,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,地方衛生局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為年度稽查重點,經查獲《菸害防制法》第40條所定違規情形,場所負責人未於禁菸場所設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,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;於禁菸場所吸菸者,處最高1萬元罰鍰。

他呼籲,民眾如發現身邊菸害違規情事,可檢附具體事證,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,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(0800-531531)予以檢舉。

國健署強調,依據世界衛生組織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WHO)指出,二手菸會導致嚴重的疾病,例如冠狀動脈心臟病和肺癌。接觸二手菸草煙霧的兒童患急性呼吸道疾病的風險增加50至100%。此外,二手菸還會對個人和社會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。無菸公共場所不僅能保護不吸菸者免受二手菸的危害,還能激勵吸菸者提高戒菸的動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