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要聞中心/綜合報導】行政院「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」今(13)天10點上線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,為求勿枉勿縱,及有利後續追蹤列管,申訴人應「具名認證」及寫出具體事由等。
申訴者進入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後,即可看到申訴「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」捷徑,申訴者可利用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登入,沒有帳號也可登入申訴。
實際查看通報平台網站,申訴人欄位需填入服務機關及單位、職稱、姓名、身分別、電話與E-mail等共七項資料,還有申訴事實及理由,包含欲申訴對象的服務機關單位及職稱,時間、地點,還有相關人事物。
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(12)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說明,平台本身會加密資訊,實名制是希望能更快掌握訊息,也保護申訴人「具名才能知道我們要保護的對象是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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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發生公務員輕生,爆出長官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以及挪用公款一事,目前謝宜容已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,不只勞動部,各部會也陸續衍生霸凌疑雲,在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下,人事總處火速成立「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」。
人事總處表示,期待毋枉毋縱,以防範職場霸凌。各部會既有申訴管道之外,此平台事增加一個多元申訴途徑,由人事總處列管,通報者需具名通報,權責單位必須3天內回報初步受理情形,結案期限則以1個月為限,必要時候也只能延長1個月時間,無論中央、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都可利用平台通報,其餘機關單位內的霸凌申訴案,也須送平台列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