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】時序將進入10月,明天(10月1日)起,交通、醫療新制正式上路。交通新制包含設置行人優先區、高風險駕駛人,醫療則有新冠、流感疫苗將同步開打及牙科診所處方標示藥理成分等多項規定,攸關權益民眾務必留意相關措施及罰則,客新聞也為讀者整理出10月新制:
交通
設置行人優先區,按喇叭趕人可開罰
交通部修正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,增訂汽車及慢車行駛於行人優先區,須依速限減速慢行,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,並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;同時,禁按喇叭驅離行人,否則可罰300至600元,嚴重超速則可罰36000元。
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
交通部修法針對高風險危險駕駛人除了重新考領駕照外,將依照違規程度,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、2、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。自10月31日起,受吊銷駕照禁考處分6年以上、重新考照者等高風險駕駛,須在6年觀察期內領取短期駕照,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除不得駕車,也將開罰最高3600元罰鍰。
北市科技執法取締未讓行人
台北市自10月1日起,再新增20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,將針對「車輛不停讓行人」、「闖紅燈」、「未依規定轉彎」、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」等將加強取締。包含仁愛路與敦化南路口、基隆路與羅斯福路口、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、仁愛路與建國南路口,辛亥路與建國南路口、中山北路與劍潭路口、和平東路與敦化南路口、重慶北路與鄭州路口、民權東路與成功路口、中山南路與凱達格蘭大道口、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口、塔城街與鄭州路口,汀州路與師大路口、八德路與市民大道口、和平東路與建國南路口、安康路與康寧路口、中山北路與褔國路口、市民大道與復興南路口、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口、中山北路與通河街口。
貨車行駛國道,若門架無顯示車牌仍需進站
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,將通部最新規定自年10月1日起,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,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之資訊可變標誌(CMS),則應進地磅站過磅;如CMS有顯示自身車號,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;未依前述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,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。
醫療
新冠、流感疫苗將同步開打「左流右新」
疾管署表示,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,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、學齡前幼兒、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;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,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(未列於第一階段者),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。
牙科診所處方標示藥理成分
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,自113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,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,明確標示「可替代」或「不可替代」,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,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,落實分級醫療。
肺癌晚期第3代標靶藥擴大給付
健保署將肺癌第3代標靶藥「泰格莎」(Tagrisso)擴大給付,10月上路,受惠4千人,健保年支出新台幣80億元,創單一藥品年支出最高紀錄。
醫療險保單「實支實付」上路
金管會於7月推出保單改革,10月起實施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,全面都是正本理賠,等於花多少就賠多少,並皆以收據正本理賠,且不溯及既往。
散瞳劑健保給付放寬至18歲以下
健保署公告修訂含阿托品的眼用製劑藥品(Atropine sulfate 0.1mg/mL)給付規定,放寬給付標準改為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皆適用,每4週處方為1瓶。估計多了6000至8000人受惠。
人工流產納入愛滋篩檢
疾管署修訂「孕婦全面篩檢愛滋病毒計畫」支付作業規範,新增人工流產者也可接受愛滋篩檢,自10月1日起實施,有望每年增加逾10萬人受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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